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或者七人组成合议庭进行,但是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速裁程序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至七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或者七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至七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人民法院审判上诉和抗诉案件,由审判员三人或者五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应当是单数。
电话:13917060485 手机:13917060485
邮箱:lawyerlin@126.com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403号上海信息大厦2103座
公众号
抖音
Copyright © 2025 部分内容来源网络,仅供学习使用 365法宝 | 林律有讲法
13917060485
保存图片,微信识别二维码
微信号:tonylinmouwu
(点击微信号复制,添加好友)
打开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