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律师网  

剥夺政治权利
发布时间:2025-12-31  阅读:21次

对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书面通知本人及其所在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

  上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没有了!
相关信息
  • 电话:13917060485  手机:13917060485

    邮箱:lawyerlin@126.com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403号上海信息大厦2103座

  • 微信

    公众号

    微信
    抖音

    抖音

    抖音

保存图片,微信识别二维码

微信号:tonylinmouwu

(点击微信号复制,添加好友)

  打开微信